桂阳创业者注意!创业补贴,全年受理
2026-06-09 09:30:52          来源: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方卉 |          浏览量:22

县内广大创业者: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鼓励扶持我县劳动者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带动就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根据郴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郴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郴人社发〔2025〕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将一次性创业补贴实行常态化受理,现将我县2026年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创业补贴对象

对在校大学生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学生,高等院校和大中专院校,高职院校大专及以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及技师班)、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首次在我县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以及在我县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场所内首次开办符合产业政策范畴的初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补贴条件

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且注册地在桂阳县范围内),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以首次营业执照登记的成立日期为准,2026年申报企业的注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此类推)。

(二)正常运营1年以上,吸纳2名以上(含2名)城乡劳动者就业(不含法定代表人)。其中,在校大学生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需吸纳1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不含法定代表人)。

(三)创业主体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不含建筑业(包含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娱乐业(包含歌厅、舞厅、KTV、棋牌室、酒吧、台球、桑拿、美体按摩、足浴、网吧、氧吧等)、广告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产中介等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扶持的产业实体。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属于在校大学生、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或返乡入乡农民工。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份的30%。法定代表人近两年由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群体变更为符合以上条件的群体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五)创业主体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郴州)无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申请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郴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身份证明材料:

在校大学生: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留学回国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返乡入乡农民工提供户籍地址为村的户口本;乡镇或村出具的外出务工经历证明,或其他可印证有外出务工经历的资料、图片、车票、单据等。

在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场所内创业的,提供孵化基地入孵协议;

就业困难人员无需提供佐证资料,由人社部门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中核实。

4.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员工花名册和带动就业人员近3个月的工资转账记录或参保凭证。

5.房产证明(如无房产证则提供商品房销售合同)、租赁合同、缴纳租金的发票或收据、转账记录等,享受创业孵化基地租金减免的创业主体,租金减免金额按入孵协议的约定计算。

6.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7.《商标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费发票复印件。

8.公司股权分配证明资料。

9.其他佐证资料。

上述材料的原件经审验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受理日期:法定工作日正常受理,实行常态化申报,无集中申报截止时间。

办理期限:我县人社部门每季度末月开展集中审核、实地核查;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在桂阳县人民政府官网或县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流程拨付补贴资金。

经办机构:桂阳县就业服务中心二楼就业创业服务股(桂阳县骏马大道文化园斜对面)。

联系电话:0735-4446568

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日

责编:方卉

来源: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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